商洛市秦岭中段(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2024年洛南县)封山育林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GDZX-CS-G-24(028)
项目名称:商洛市秦岭中段(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2024年洛南县)封山育林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91,370.2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商洛市秦岭中段(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2024年洛南县)封山育林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451,664.63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51,664.6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天然林保护工程施工 | 商洛市秦岭中段(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2024年洛南县)封山育林一标段 | 7,439(亩) | 详见采购文件 | 451,664.63 | 451,664.63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2(商洛市秦岭中段(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2024年洛南县)封山育林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582,585.16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82,585.16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天然林保护工程施工 | 商洛市秦岭中段(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2024年洛南县)封山育林二标段 | 7,749(亩) | 详见采购文件 | 582,585.16 | 582,585.16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3(商洛市秦岭中段(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2024年洛南县)封山育林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457,191.4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57,191.4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天然林保护工程施工 | 商洛市秦岭中段(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2024年洛南县)封山育林三标段 | 7,654(亩) | 详见采购文件 | 457,191.40 | 457,191.4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4(商洛市秦岭中段(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2024年洛南县)封山育林四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699,929.0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99,929.0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4-1 | 天然林保护工程施工 | 商洛市秦岭中段(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2024年洛南县)封山育林四标段 | 12,158(亩) | 详见采购文件 | 699,929.04 | 699,929.04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商洛市秦岭中段(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2024年洛南县)封山育林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合同包2(商洛市秦岭中段(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2024年洛南县)封山育林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资格要求。
合同包3(商洛市秦岭中段(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2024年洛南县)封山育林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资格要求。
合同包4(商洛市秦岭中段(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2024年洛南县)封山育林四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商洛市秦岭中段(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2024年洛南县)封山育林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不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查询时间为发售文件之日至开标当日);?(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4)提供2023年度第三方******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5)①提供开标前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单位提供证明资料);??????????②提供开标前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免缴纳证明;(6)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8)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林业或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合同包2(商洛市秦岭中段(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2024年洛南县)封山育林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3(商洛市秦岭中段(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2024年洛南县)封山育林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4(商洛市秦岭中段(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2024年洛南县)封山育林四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特定资格要求。
时间: 2024年12月20日至 2024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
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投标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后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套加盖供应商鲜章;
2、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投标人只能参与本项目一个(包)标段的投标活动。
名称:******林业局
地址:洛南县河滨北路中段37号
联系方式:******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9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