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都镇区生活污水直排整改项目
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WZ-C******
项目名称:八都镇区生活污水直排整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860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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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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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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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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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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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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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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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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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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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都镇区生活污水直排整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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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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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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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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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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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合同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供应商应以包括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
3、成交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有权要求成交人承担违约责任。
4、本项目以预算审核价下浮6%即〔(168601元-0)×(1-6%)+0=158485元作为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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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里规定的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前连续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须提供以上所有合格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1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2室)
方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办理报名手续,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填写《领取标书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按照本公司《领取标书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未购买磋商文件者或未发送报名信息的响应将被拒绝。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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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八都村新街1号一层
联系方式:兰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2室
联系方式:谭女士 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女士
电 话:******